近日,為了貫徹落實《蘇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新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蘇府辦〔2021〕81號),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全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量質并舉壯大高新技術企業集群,蘇州市科學技術局對《蘇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主要變化如下:
主要 變化點 |
2019年版 |
2021年版 |
評審方式 |
蘇州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項目評審。 |
各縣級市(區)科技部門負責本區域內項目評審。 |
補助標準 |
對各區新入庫企業于入庫當年給予一次性最高 10 萬元的獎補,對在培育期內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入庫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 20 萬元的獎補,同一企業入庫獎補和認定獎補合計不超過 30 萬元。 |
對各區新入庫企業,給予最高5萬元的獎補;對在蘇州市申報,且首次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最高15萬元的獎補;對曾經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在蘇州市重新申報并再次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最高5萬元的獎補。 |
公示及入庫 |
蘇州市科技局根據第三方評估結果對擬入庫企業在市科技局官網進行公示,無異議的發文公布并入庫。 |
各縣級市(區)科技部門在當地科技部門官網進行公示,無異議的上報蘇州市科技局入庫。 |
入庫企業發生變更(企業名稱、經營業務、生產技術活動與培育標準有關的重大變化) |
應在一個月內經所在縣級市(區)科技部門報告蘇州市科技局。 |
應在一個月內向所在縣級市(區)科技部門報告??h級市(區)科技部門對企業變化后的相關條件進行審核,不符合入庫條件的,報請市科技局予以出庫,并自當年起終止其培育資格。培育期內入庫企業如果在蘇州大市范圍內搬遷,應在搬遷后一個月內向遷入遷出所在地科技部門報備;如果搬遷出蘇州大市,應在擬變更注冊地前至少一個月向遷出地科技部門報備。 |
來源:蘇州市科技服務中心